医保外伤病人住院须知

哪些属于外伤病人:

指因受外力如扑击、跌仆、利器等击撞,以及虫兽咬伤、烫伤、烧伤、冻伤等而致皮肤、肌肉、筋骨损伤的因素。常见外伤有跌倒、摔倒、高处坠落、车祸、蜂蛰伤、狗咬伤、二氧化碳中毒、药物中毒等。

外伤病人医保报销审批流程:

1、入院病史:外伤病人入院时应如实向医生陈述受伤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

2、外伤表格领取:入院后,外伤病人及家属在医生处领取《重庆市市级统筹医保患者外伤承诺书》表格,并按照要求如实填写。

3、提交医保办审批:住院期间,患者及家属应提交《外伤承诺书》、承诺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医保办审批;医保办按照医保政策进行审核,不符合报销政策的住院费用按自费处理。

4、外伤表格交护士站:医保办审核后的承诺书表格,交护士站留存病历备查。


注意事项:

1、若为虚假陈述或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或个人,将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31号《重庆市骗取社会保险基金处理办法》规定,视为骗取社会保险基金行为。除追回所骗基金外,个人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单位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需提供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

3、工作中受伤的患者需提供工伤认定书,如未认定为工伤,提供重庆市工伤中心出具的“不予认定工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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