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诊常见问题

门诊服务相关提醒

2018-03-05 来源:重医大附一院宣教科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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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门诊工作时间及挂号截止时间

院本部及各分院区(金山院区、一分院)执行统一的门诊时间,具体如下:

上午:门诊工作时间:8:00-12:00,挂号截止时间:11:00

下午:门诊工作时间:13:30-17:00,挂号截止时间:16:00

2. 预约挂号

(1)预约放号:除节日,提前7天开放预约号,每日8:00更新。

(2)预约挂号方式:微信预约、网络预约、电话预约、自助机预约等。除“重医一院”微信公众号外,我院仅仅与重庆市卫生热线、重庆市医事通合作。此外,我院无其他第三方合作预约渠道。

(3) 取预约号:请按预约时段错峰来院,持就诊凭证在自助机、人工窗口或“重医一院”公众号交费取号,早于预约时段30分钟不能取预约号。

(4) 预约取消与爽约管理:若不能如约就诊,应在就诊日前一天24:00前,通过原预约渠道主动取消,否则将记爽约1次,90天内累计爽约3次者,在后续90天内将不能预约挂号,但可当日挂号就诊。

(5)请凭医保卡、身份证、医保电子凭证、电子健康卡等实名挂号,实名就诊。

3. 当日挂号

(1) 急诊号:先在急诊医学科分诊台分诊后,符合急诊条件者在一楼急诊挂号窗口挂号。

(2) 专家及普通号:各楼层自助机及所有挂号窗口。

(3) 可在“重医一院”微信公众号当日挂号。

4. 患者缴费后因特殊原因退费

(1) 退药品费需先由开处方医生发起退药申请,到药房咨询窗口将符合退药要求的药品退回药房,凭退药处方及当时交费凭证到二楼收费处综合服务窗口办理退费。

(2) 检验、检查、治疗、手术等费用需退费时,先由开单医生发起退费申请,凭退费申请单到二楼收费处综合服务窗口办理退费;若已到检验、治疗等科室登记确费的,需先到相应科室取消确费,再办理退费。

(3) 根据重庆市医保中心规定,市医保患者在跨月(日对日)后不能退费。

(4) 挂号单当日有效,如未就诊或因特殊原因需退号,凭就诊卡和挂号单当日在挂号窗口办理退号。

5. 温馨提醒

(1)原则上不接诊14岁以下儿童,特殊病种请与相关科室确认。

(2)因临时工作安排,预约后可能出现停诊或替诊,望理解。

(3)为保证医生停替诊时能及时通知到您,请保持手机畅通。

(4)挂号3天(含当天)内可在同一挂号科室免费复看结果1次。

(5)发生网络故障时,重庆市医保患者如急需就诊,仅可自费就诊。待网络恢复后及时转记医保账户,跨月后(日对日)将无法进行处理。建议医保患者在医保网络故障后使用现金缴费,否则转医保过程比较繁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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