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工作

重庆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学院关于做好2022年统招博士、硕士、在职研究生、留学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2-02-25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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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相关研究生: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印发〈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重医大文2018319号)规定,为切实做好研究生过程管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将开展2022年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1.统一组织时间: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18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2.科室自行组织时间: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31日。

二、考核对象

1.已通过开题报告检查的2020 级统招博士、硕士研究生、留学生。

2.部分未参加中期考核的 2019级统招博士、硕士研究生、留学生。

3.已办理进入课题且通过开题报告检查的在职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

三、考核内容

1.思想品德、科学作风考核;

2.课程考试成绩复核;

3.课题研究进展报告(研究生以PPT形式向专家组进行汇报)。

四、考核程序和方式

1.专家组成

专家小组由本专业领域的专家组成,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专家小组要求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3~5人,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专家小组要求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3~5人。

2.考核方式

1)统招博士、学术学位硕士、全体在职研究生、留学生:由我院研究生管理处统一组织检查;

2)统招专业学位硕士:由科室自行组织,我院研究生管理处到检查现场抽查督促

3.考核程序

1)我院研究生管理处组织导师、教研室(导师组)对上述“考核内容”的第1、2项进行考核和确认。

2)我院按《重庆医科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课题进展)评分表》(附件1-1)、《重庆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课题进展)评分表》(附件2-1)制定详细的中期考核评分细则并事先予以公布。

3)专家组组长主持中期考核汇报会:研究生用 PPT 陈述中期考核汇报内容 (原则上硕士生 5~8 分钟、博士生 8~10 分钟);考核小组指导 5~10 分钟。考核小组根据研究生的汇报和答辩情况,审阅中期考核资料《重庆医科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课题中期考核报告摘要》(附件1-2)、《重庆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题中期考核报告摘要》(附件2-2)、研究生科研记录本,就其学位论文的后续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

五、相关要求

1.对研究生的要求:  

1)认真对照培养方案,检查学位课程成绩和必修环节是否达到要求。

2)认真填写《重庆医科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课题中期考核报告摘要》(附件 1-2)《重庆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题中期考核报告摘要》(附件 2-2)由系统直接导出,检查时自带。

3)认真核实相关性问题,中期考核的课题如与开题报告不一致,中期检查过程中专家发现,此次中期检查成绩将不予认可。温馨提示:更换课题研究生需在科室重新组织3-5个硕导重新开题,重新开题后需将考核评分表交研究生管理处备案,重新开题与中期间隔时间按照学校要求必须满足6个月。(具体看群公告)

2.对导师的要求:

1)应加强对研究生培养全程的指导,保证培养计划按进度实施。  

2)原则上应参加中期考核,以确保和评审专家的有效沟通和全面交流,落实专家的整改意见。  

3.对科室的要求

1)各科室应高度重视研究生中期考核,精心组织、严格把关,不能走过场和流于形式。在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考核前制订具体日程安排,并于考核前一周报研究生管理处杨念老师,日程安排一经上报,如无特殊情况不得临时改动,我处将安排工作人员将全程监督、抽查

3)各科室在考核结束一周内将《重庆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课题进展)评分表》(附件2-1)、《重庆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2-4)纸质版交研究生管理处。

六、考核评定及结果处理

1.考核结果分为通过、修改后通过、暂缓通过、未通过四类(专家评分平均分 80 分以上为通过;60~80 分之间专家可结合实际情况判定为修改后通过或 暂缓通过;低于 60 分为未通过)。考核结果作为研究生评优评奖的重要参考。

2.暂缓通过者半年后重新参加考核,延迟半年毕业;未通过者一年后重新考核,延迟一年毕业;无故不参加中期考核者参加下一年考核,延迟一年毕业。

七、复议

1.学生或导师对中期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可填写《重庆医科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复议申请表》(附件 1-5)、《重庆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复议申请表》(附件 2-5),在评审书面意见正式下达后三天内向院系提出复议申请,我院一周内向研究生院提出复议申请。导师未参加相关考核 原则上不能提出复议申请。

2.研究生院对复议申请审核后决定是否复议。

3.决定复议的,由我院在一个月内组织 3~5 名校内外专家采用现场或通讯评审的方式进行复议,并报院系学术委员会裁定。

4.复议相关费用由申请者承担。

、注意事项

参加本次中期考核的研究生,必须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系统中申请,导师审核,系统申请审核截止时间2022年02月21日18:00研究生教育教学系统中申请流程:学生申请→导师审核→院系中期考核小组维护→院系进行中期考核小组分组→院系打印各组名单并组织专家检查→院系/小组秘书录入考核结果。

联系人:

统招博士、学术学位硕士、在职研究生:文老师 电话:89012704

统招专业学位硕士研究:杨念老师   电话:89011845

 

附件 1-1 重庆医科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课题进展)评分表

附件 1-2 重庆医科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课题中期考核报告摘要

附件 1-3 重庆医科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延期中期考核申请表

附件 1-4 重庆医科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

附件 1-5 重庆医科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复议申请表

附件2-1 重庆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课题进展)评分表

附件2-2 重庆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题中期考核报告摘要  

附件2-3 重庆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延期中期考核申请表

附件2-4 重庆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

附件2-5 重庆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复议申请表

研究生管理处

2022年1月19

 

  • 附件【附件.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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