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销售单位:
我院自耗材重新招标以来,每份合同年度均需对资质进行确认。现请各销售单位清理与我院签订的叁年期合同(合同起始时间在2015年9月16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之间),填写“合同资质年度确认表”(见附件),同时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授权书”、“医疗器械注册证”等资质交到设备处进行审核确认。
请公司接到通知后一周内将“合同资质确认表”、合同复印件、资质文件、授权书等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一式两份交设备处审核确认,“合同资质年度确认表”电子文件需同时拷贝送至设备处。凡公司未及时递交审核材料或材料审核不合格的,医院将暂停付款,一切责任均由公司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附件:合同资质年度确认表
设备处
2017-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