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第二批次“申请-考核”制招生录取细则

发布时间:202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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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4号)《重庆医科大学二O二五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等文件精神,按照重庆市教委、考试院和学校的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重庆医科大学2025年第二批次“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录取工作安排》及重庆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学院(以下简称“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计划

详见附件11。

二、时间安排

时间

内容

备注

2025年5月21日12:00-

5月26日12:00

考生线上报名、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

报名操作详见《重庆医科大学2025 年博士生网上报名指南》

2025年5月29日前

考生资格审查,公示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

考核名单详见我院官网

考核前须完成缴费,缴费要求详见后续《重庆医科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第二批次“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费自助缴纳通知》

2025年5月30日

第二批次“申请-考核”制一志愿综合考核及拟录取

考核安排详见后续我院官网通知,

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2025年6月6日前

调剂考生申请考核并拟录取

调剂通知详见我院官网

如有补充事项请及时查看重庆医科大学研招网(https://yjszs.cqmu.edu.cn/)及我院官方网站有关通知(https://www.hospital-cqmu.com/gzb_yxjy_yjsjy_zsgl)

三、报考条件

符合《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印发<重庆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重医大文〔2018〕447号)、《重庆医科大学二〇二五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规定的招生条件。其中,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CET-6成绩≥425分(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2.TOEFL成绩≥80分(2020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3.IELTS成绩≥6.0(2020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4.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成绩合格(2020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5.WSK(PETS4或PETS5)成绩合格(2020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6.新GRE≥305分(2020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7.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英语成绩≥65分。

四、申请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

1.网上报名

考生须于2025年5月21日12:00-5月26日12:00经“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jszsksxt.cqmu.edu.cn/)报名并上传申请材料,逾期不再接受补报!考生必须按要求认真、慎重填写所有信息项,信息一旦提交,不能修改。

2.报名材料(在学校规定提交材料中,单独提交“第四类材料”)

1)第一类材料:所有材料原件按以下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一)”(文件大小100M以内)。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双面);

②往届生: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应届生: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证;

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1)(保管档案的单位、学校或人才中心盖章,表中“本人思想政治表现自述”签名栏及以后的栏目均需手写);

④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往届生:硕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⑥英语水平证明材料(下述材料之一即可):CET-6成绩单、新托福(IBT)成绩单、雅思(IELTS)成绩单、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成绩合格证书、WSK(PETS4或PETS5)成绩合格证书、GRE成绩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英语成绩证明。

注:考研英语成绩请提供硕士录取登记表原件,或者相关单位出具的考研英语成绩证明原件,录取登记表和成绩证明均须在单位落款处盖章(若因准备材料时间紧张,可先提供参加研考时所在当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考研成绩查询界面,2025年6月3日补充上述盖章版考研英语成绩证明材料);

⑦申请专业相关领域2位正高级专家推荐书(附件2)(签名处需专家手写签名);

⑧《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附件3)(我校在职职工可由学校或医院人事处提供盖章版的“职工报考研究生名册”代替);

⑨申请专业学位的还须提供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⑩《重庆医科大学2025年博士生诚信考核承诺书》(附件4)(签名处须手写签名);

⑪《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导师知情同意书》(附件5)(签名处须手写签名,可参见重医官网“导师队伍”了解我院导师信息与联系方式:https://gs.cqmu.edu.cn/Gmis/dsfc/dsfc_yx,各报考专业联系详见附件9);

⑫报考“高研院”专项考生需提交《高研院校企联合专项计划意向填报表》(附件10)。

以上申报材料①-⑫均须上传原件(扫描为PDF格式),开学报到时我院将现场收取纸质原件并再次审核,若不符合报考要求,将不予录取或不予注册学籍。

(2)第二类材料:填写并上传《2025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学术成果清单》(附件6)(保留EXCEL格式),文件名为“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二)”,此清单填报内容与第四类材料对应。

(3)第三类材料:往届生上传硕士学位论文全文(PDF文档),文件命名为“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三)”。应届硕士勿需上传。

(4)第四类材料:学术水平证明材料业绩取得时间在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26日),按照科研论著、获权专利、学科竞赛获奖、主持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顺序扫描为PDF版,文件按“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四)”格式命名。申报材料仅限符合《“申请-考核”制申请人学术水平评分标准》(附件7)要求内容,所有材料须确保真实性、提供完整佐证并作明确标注,如发现学术不端行为将取消录取资格。

注:英文论著:需提供文章全文+大学图书馆或其他专门机构出具收录证明;中文论著:需提供杂志封面+目录+文章全文。

(二)资格审查并确定考核考生名单

1.我院专家组成资格审查小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报考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

2.专家组以科研成果业绩为主要筛选标准,评分规则参照重庆医科大学“申请-考核”制申请人学术水平评分标准》,按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考生名单,公示期内若有考生放弃,按照学术评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进入考核人数比例:若博士生招生计划数<5的学科,招生指标与进入考核人数的比例为1:3;若博士生招生计划数≥5的学科,招生指标与进入考核人数的比例为1:2;若报名人数低于可进入考核人数,直接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五、综合考核要求

(一)考核内容

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英语交流能力,科学研究创新思维及成果、临床思维与能力、分析问题能力、交流沟通能力、心理健康等进行考核。

(二)考核时长

每位考生考核总时长为30分钟,包括全英文PPT展示及汇报10分钟,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20分钟。

六、考核流程

(一)考生报到

时间:5月30日上午7:40,地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袁家岗院区5号楼A栋606会议室;考核时间:上午8:30。

(二)考核流程

1.考核顺序随机生成,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候考区域,完成签到、上交通讯设备;

2.进入候考室,拷贝PPT,学习考生须知,根据工作人员指引进入考场面试;

3.考生作答完毕后,领取通信设备、随身物品,离开考区,不再返回候考室。

注:未在规定时间到达候考室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三)考核成绩

考核成绩由专家组成员根据每位考生的考核情况并结合评分标准进行线下独立记名打分,取全体专家组成员的平均值作为每位考生的考核成绩(成绩以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录取规则

(一)各学科按招生分配指标在本二级学科(内、外科按三级学科)范围内将考生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当综合考核成绩相同时,按照科研业绩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考核总成绩和拟录取结果在本二级学科(内、外科按三级学科)考核结束后24小时内公布。递补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二)考核录取期间存在以下问题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不符合报考条件;

3.学术不端、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

4.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5.考生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按百分制计算);

6.不服从学校对考生拟录取院系、专业及导师调剂者;

7.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三)对不符合招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包括考生有意通过伪造、欺骗、隐瞒等弄虚作假手段获取报考资格或无意疏忽、错误理解报考条件进行报考等情形),无论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到何种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考核、录取、入学等资格,已取得学籍者将注销学籍,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导师与考生互选

综合考核成绩排名进入各学科初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由申请人报考的导师按照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选择考生。未被报考导师录取者,我院将在考生报考的同一学科(专业)内进行导师调整,若考生服从调整,则师生双选完毕,若考生不服从调整,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拟录取考生在各学科(专业)拟录取名单公布24小时内将《重庆医科大学博士生拟录取确认书》(附件8)签字版发送至我院指定邮箱cyyyygczs@163.com,文件命名为“拟录取专业+报考号+姓名”。拟录取确认表的填写和提交非常重要,若拟录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将视作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调剂

进入综合考核但未被报考专业(方向)拟录取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第二批次“申请—考核”制一志愿结束后仍有招生计划的专业参加考核(考核要求同前)。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向调剂学院提出调剂申请,每一轮仅能申请一个调剂志愿。至多开展两轮调剂,调剂结束后将收回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整到生源充足的专业或引进人才进行招生。

八、其他

(一)专项计划安排:

1.“武汉协和”专项,报名程序及要求同普通“申请-考核”制一致,拟录取后自动纳入专项计划。

2.“中外双师”专项,报名程序及要求同普通“申请-考核”制一致,拟录取阶段确认专项计划。

3.“高研院”专项,从报考此专业中录取,报名阶段填报专项意向表(附件10)。

4.“市属优教”专项,从符合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中拟录取,若该专项一志愿报名及第一轮调剂确认无生源时,则转为普通计划使用,优先从报考本专业候补考生中择优录取。

(二)关于学习方式、学习年限、报考条件、录取、导师、就业、学费标准、奖助学金、注意事项以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重庆医科大学二○二五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执行。

(三)体检:录取的考生应在开学报到时按要求完成体检,凡体检结果属于教育部文件规定的不适宜相关专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九、监督和复议

如对我院研究生招生考核工作有疑问,考生可通过研究生管理处进行申诉。我院纪检室对“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工作日:023-89012704(08:00-12:00,14:30-18:00)

招生期间非工作日:15696415052(09:00-18:00)

联系人:唐老师、文老师

电子邮箱:cyyyygczs@163.com

地址: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袁家岗院区5号楼A栋807室

 

 

附件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doc

附件2.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

附件3.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pdf

附件4.重庆医科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诚信考核承诺书.docx

附件5.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导师知情同意书.doc

附件6.2025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考生学术成果清单.xlsx

附件7.“申请-考核”制申请人学术水平评分标准.docx

附件8.重庆医科大学博士生拟录取确认书.pdf

附件9.2025年博士第二批次“申请-考核”制各报考专业联系方式.pdf

附件10.高研院校企联合专项计划意向填报表.doc

附件11.重庆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学院2025年第二批次“申请-考核”招生计划.xls

 

 

重庆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学院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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