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谈判条件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5号楼A栋601、603、605会议室LED显示系统改造工程,业主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本工程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本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择优确定专业单位进行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
2.工程概况与谈判范围
2.1工程名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5号楼A栋601、603、605会议室LED显示系统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重庆市渝中区袁家岗友谊路1号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5号楼A栋601、603、605会议室;
2.3项目概况:为进一步推进数字医院建设,满足医疗、教学、科研各类会议、平台、手术转播等数字化发展需要,拟对5号A栋601、603、605会议室显示系统升级改造为LED高清大屏,系统升级后,以上三个会议室均能与各类会议、示教系统、教学平台以及数字化手术转播系统兼容。
2.4采购预算价:92万元;
2.5谈判范围:
LED显示系统、屏体支架、屏体周边装饰(含原有墙面拆除及恢复、必要时的墙体加固)等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具体详见第9条技术要求。
3.资格要求
3.1竞争人须为独立法人单位,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资质乙级。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满足《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的要求。
3.2业绩要求:近5年承担过相当规模的类似工程施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竞争。
4.工期及质量要求
4.1工期:施工工期30日历天,从开工令签发之日起计算。
4.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竞争人,请于2023年 12 月 8 日起,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官方网站(www.hospital-cqmu.com)网上自行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及相关资料。
6.竞争报价;
6.1本工程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各竞争单位设计费须单独报价,工程费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编制竞争报价。
6.2采购人谈判小组发现竞争人报价明显低于或高于其他竞争报价,谈判小组可要求竞争人限时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竞争人不能在限期内作出合理说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谈判小组认定竞争人存在不合理报价行为,其竞争报价按否决竞争处理。
总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否则按否决竞争处理。
6.3报价范围:各竞争人对谈判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进行报价。
6.4工程费报价原则:
(1)本工程报价为人民币报价,竞争人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量规范》(GB500854-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JXDE-2018)等及其配套文件为依据,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报价时不得按照已经被政府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明文规定禁止采用的落后技术报价,否则竞争人自行承担全部后果。
(2)报价应包括完成谈判范围内施工图设计所需的人工费、差旅费、办公费、签章等完成设计所需的全部费用;施工所需的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和竣工档案编制费等)、规费、税金、现有成品保护费、与其他施工单位的配合费、定额工期与实际工期的差异而发生的赶工费等工程所需全部费用。即:完成谈判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所有费用。采购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
(3)竞争人在工程费报价时须提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并必须明示所有清单工程的管理费费率、利润率及风险费率。
(4)无论竞争人的报价是否涵盖谈判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均视报价已涵盖完成谈判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全部费用,漏报、少报的工程价格均视为已含在其他报价中。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无论任何原因(除采购人对经采购人确认的施工图提出的设计变更外),中标价一概不作调整;竞争人的工程量清单+设计费总报价应与竞争函中填写的报价必须一致。否则视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响应,按废标处理。
(5)本次谈判须二次报价。
7.现场踏勘
7.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争人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充分了解工地位置、道路、储存空间、运输、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竞争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竞争人未踏勘现场的,采购人视为竞争人已经踏勘现场,已经熟悉现场情况,接受工程可能存在一切风险。
7.2踏勘现场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竞争人自行负责。
7.3竞争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7.4现场踏勘联系人:段老师 13908383950
8.竞争文件要求:
8.1.竞争费用:所有竞争人在参与本次谈判过程中所发生的差旅、食宿等费用由竞争人自理。
8.2.竞争文件:竞争文件按下述要求装订成册:
第一册:经济标,应含《报价书》(分别报出设计费和工程费,工程费清单除汇总表和计价表等表格外,还应包含综合单价分析表、人材机价差表、未计价材料表),并加盖竞争人单位公章。
第二册:商务标,应含:
①竞争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
②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竞争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
③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竞争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④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施工合同复印件,并加盖竞争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⑤工程主要管理人员名单、联系方式、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⑥社保机关出具的工程主要管理人员在竞争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
上述文件一式两份,分别装入两个密封口袋中,并在密封口袋的表面加盖密封章。凡未密封者或未在密封口袋表面加盖公章者均为无效。
竞争文件格式自拟。
9.技术标准、要求:
9.1严格按下列规范执行: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018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
《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50371-2006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 50312-2016)
《重庆市智能建筑工程检测规程》(DBJ50/T-254-2017)
9.2成交人须严格按照图纸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质量合格标准
9.3LED屏品牌推荐:利雅德、联建、洲明、雷曼等同档次级以上品牌。
9.4所购LED产品必须是封装模组化,LED选型要求点距≤1.6,屏体尺寸:601会议室大屏≥9.72㎡、603会议室大屏≥9.72㎡、605会议室大屏≥8.5㎡。
9.5中标后合同签订前须提供厂家关于设备型号为行业产品而非渠道产品的承诺,维保为生产厂家提供,而非代理商提供的证明文件。若未按时提供,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9.6.拼接控制器最少不低于12路输入,12路输出,同时具备预监功能。
9.7.会议室LED屏幕左右两侧下方各安装一个墙插视频模组,会场后方安装一个墙插视频模组(每个墙插视频模组包含4个HDMI接口)。
9.8.拼接控制器和墙插视频模组之间用网线进行信号延长。
9.9.每个会议室配2套无线投屏器(不低于50米传输距离)。
9.10建设施工期间必须要有明确的安全警示标识,对现场设施设备及原有装饰进行保护。
9.11须按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相关标准图集施工,不得出现任何偷工减料的行为。在施工过程中,成交人擅自实施未经采购人同意的施工方案、或在施工过程中质量抽验、验收不合格,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9.12采购人有权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进行定期抽验,成交人应为采购人的检查提供方便。
9.13部分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与要求的,采购人一经发现,有权利要求成交人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质量标准为止。由此产生的损失用由成交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9.14安全文明施工
(1)成交人应高度重视安全文明施工,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生产有关管理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成交人原因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成交人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9.15谈判时,竞争人须提供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含LED屏体支架、周边装饰、配电方案等,并提供效果图)及详细施工方案加盖竞争人公章,以便评标小组比选,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0.工程结算及支付方式
10.1工程结算原则
(1)若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设计变更、谈判范围外的新增工作时,中标价即为工程结算价。
(2)若在施工过程中,经采购人确认的施工图发生设计变更、谈判范围外的新增工作时:
结算总价=中标价+谈判范围外新增或设计变更等引起的子项增(减)结算价。
①谈判范围外新增或变更等引起的子项增(减)结算办法如下:
a.工程内容与竞争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的子项,则按竞争时的相同子项的综合单价×(1-中标下浮比例)执行;
B. 工程内容与竞争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子项,则参照竞争时的类似子项的综合单价调整后×(1-中标下浮比例)执行;
c. 工程内容与竞争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即没有相同的子项,也没有类似子项的,则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量规范》(GB500854-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JXDE-2018)等及其配套文件进行重新组价按中标下浮比例下浮后作为结算价(下浮基数不含价差、认质核价的未计价材料费、按实计算费用、税金、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
中标下浮比例=1-中标总价/竞争总报价×100%
②其中人工、材料、机械单价按竞争人的竞争报价执行。竞争文件中没有的人工、材料价格参照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发布的《重庆工程造价》中相同规格的价格执行;《重庆工程造价》没有的以竞争人认质核定的价格为准。
10.2支付方式
(1)工程费用由采购人以人民币支付给中标单位。
(2)合同签订,支付合同总金额20%设备采购预付款,施工完成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后,支付至合同金额85%的费用;结算审计完成,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97%的费用,余3%留作质保金,质保金在保修期(两年)满完成全部保修责任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无息),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次日算起 。
11.评标方式
由采购人组成谈判小组对竞争人的报价、资质、设计图等进行评审,评审合格的竞争人按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排名第一者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成交人或重新招标。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成交人或重新招标,以此类推。
若竞争人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故放弃中标资格或虚假应标的,1年内不得参与医院采购工程的招标。
12.谈判截止期:2023年 12 月 13 日 15:00 以前供应商文件送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基建科,供应商文件不允许以邮寄方式递交。超过规定时间送的竞争人,无论任何理由均取消其竞争资格。
13.合同签订及违约责任;
13.1合同签订: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来院签订合同。
13.2违约责任:
①因成交人原因致工期延误,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3‰承担违约金。
②采购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经催告后30天内仍未支付工程款,则每延误一天按应付金额的3‰承担违约金。
14.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 址: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内
联系人:江老师、陈老师、傅老师 023—89012280
何老师、李老师 023- 89012526
15.其他
15.1 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成交人出现违规、违纪、与采购人或主管部门协调配合不力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5.2 竞争文件原则不退还,由竞争单位自行备份留底。
15.3附件: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5号楼6层竣工图;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二○二三年十二月六日